2025年6月16日

关于美国对印度尼西亚、中国和越南的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发起的新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

申请人声称倾销幅度从123.03%提高至474.20%。

At a Glance

  • 硬木胶合板公平贸易联盟就来自印度尼西亚、中国和越南的硬木胶合板和装饰胶合板提交了加征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的申请。
  • 依申请展开的相关调查可能会导致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价格上涨和/或供应减少。
  •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6月11日开始展开调查。

2025年5月22日,针对来自印度尼西亚、中国和越南的硬木和装饰胶合板,有人提交了加征反倾销(AD)和反补贴关税(CVD)申请。这些申请是由美国硬木胶合板公平贸易联盟提交的,该联盟由f U.S. manufacturers of hardwood and decorative plywood Columbia Forest Products, Commonwealth Plywood Inc., Manthei Wood Products, States Industries Inc. 和 Timber Products Company组成(合称“申请人”)。

美国反倾销法(AD)规定征收特别关税,以抵消在美国境内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的进口商品。美国反补贴法(CVD)规定征收特别关税,以抵消在美国境内销售且享受外国政府补贴的进口商品。若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美国政府不仅必须确定存在倾销和/或补贴行为,还必须确定倾销和/或补贴进口商品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相关威胁)。进口商需对可能征收的任何反倾销/反补贴税承担责任。此外,这些调查可能会通过提高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价格和/或减少其供应量,对购买者产生影响。

范围

请注意,本节内容并非由本文作者撰写,而是摘录自申请书。

本次调查涵盖的商品为硬木和装饰胶合板以及以下所述的某些贴面板。根据本次调查,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定义为通常是平坦的、多层胶合板或其他贴面板,由两个或多个木质单板层与芯材(或无芯材)组合而成。这些单板层和芯材通过胶水或其他方式粘合在一起。一块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正面或背面至少有一面由一种或多种硬木、软木或竹材组成。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可能包括符合《美国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国家标准》(ANSI/HPVA HP-1-2024,包括该标准的任何修订版)的产品。

就本次调查而言,“单板”是指从原木、木段或木块上切割、锯切或刨切的任何厚度的木片。正面和背面单板是最外层的木质单板,无论是否有以下描述的其他表面涂层或覆盖物。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芯材由位于正面和背面单板之间的一层或多层一种或多种材料组成。芯材可以由多种材料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硬木、软木、刨花板或中密度纤维板(MDF)。

所有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均包括在本次调查范围内,无论正面和/或背面单板是否涂覆或覆盖,以及这些涂层或覆盖物是否遮盖了木材的纹理、质地或标记。表面涂层和覆盖物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紫外线固化聚氨酯;油基或水基聚氨酯;蜡;环氧酯涂层;湿固化聚氨酯;油漆;染色剂;纸张;铝;高压层压板;中密度纤维板(MDF);中密度覆盖层(MDO);和酚醛膜。此外,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正面单板可以被打磨、抛光,或通过手工刮擦或钢丝刷等方法赋予“做旧”外观。 所有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即使经过修剪、切割至特定尺寸、开槽、冲孔、钻孔或其他形式的轻微加工,也包括在范围内。

所有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均包括在本次调查范围内,不受尺寸(总厚度、正面单板厚度、背面单板厚度、芯材厚度、内层单板厚度、宽度或长度)的限制。然而,硬木和装饰胶合板最常见的板材尺寸为1219 x 1829毫米(48 x 72英寸)、1219 x 2438毫米(48 x 96英寸)和1219 x 3048毫米(48 x 120英寸)。调查范围内的商品还包括在第三国进一步加工的硬木和装饰胶合板,包括但不限于修剪、切割、开槽、冲孔、钻孔或其他任何不会将商品从调查范围中移除的加工方式(如果在生产调查范围内商品的国家进行)。

调查范围不包括以下项目:(1)结构胶合板(亦称“工业胶合板”或“工业面板”),其(a)已通过认证、制造并加盖符合美国产品标准PS 1-09、PS 2-09、PS-122或PS 2-10中关于结构胶合板的标准(包括该标准的任何修订版或任何实质上等同于结构胶合板的国际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该标准第5.8.6.4段规定的“粘合性能”要求以及该标准表4至表10中详述的性能标准,且(b)其芯材完全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木材制成:美洲黄杉、西方落叶松、西部落叶松、西部铁杉、冷杉属(如巨冷杉、太平洋银冷杉等真冷杉)、云杉属(白云杉、恩格尔曼云杉)、松属(扭叶松、北美短叶松)、白云杉(白云杉)、短叶松(短叶松)和香脂冷杉(香脂冷杉);(2)表面和背面贴有软木单板的产品;(3)受中国硬木胶合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约束的硬木胶合板。参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硬木胶合板产品》,83 Fed. Reg. 504(商务部,2018年1月4日)(关于低于公平价值(LTFV)销售和反倾销(AD)令的最终裁定修正案);以及《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硬木胶合板产品》,83 FR 513(2018年1月4日)(反补贴(CVD)令);(4)中国多层木地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中所述的多层木地板。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层木地板案》,76 Fed. Reg. 76,690(2011年12月8日)(关于以低于公平价值(LTFV)销售和反倾销(AD)令的最终裁定修正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层木地板案》,76 Fed. Reg. 76,693(美国商务部,2011年12月8日)(反补贴税令),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层木地板案: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修正案》修正,77 Fed. Reg. 5,484(美国商务部,2012年2月3日);(5)表面贴有竹子单板或完全由竹子构成的多层木地板;(6)除上述任何轻微加工外,形状或设计不同于平板的胶合板;(7)完全由竹子和粘合剂制成的产品(亦称“实心竹”);以及(8)酚醛覆膜胶合板(PFF),亦称酚醛表面覆膜胶合板(PSF),定义为具有工程木协会定义的“室外”或“暴露1”级粘合分类的板材,其表面和背面单板上永久粘合有不透明酚醛覆膜层,重量等于或大于90g/m³,且边缘涂有不透明防潮涂层。

还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的是木制家具商品,这些商品在进口时已经完全组装并准备好用于其预期用途。调查范围还排除了“即装即用”(RTA)家具。RTA家具定义为:(A) 为最终用户购买而包装销售的家具,在进口时包括 (1) 所有组装完整家具单元所需的木质部件(成品形式),(2) 所有组装完整家具单元所需的配件(例如,螺丝、垫圈、榫头、钉子、把手、旋钮、粘合胶),以及(3) 提供组装完整家具单元指导的说明;(B) 未组装的浴室梳妆柜,具有一个或多个水槽的空间,进口时包含所有未组装的硬木和硬木胶合板部件,这些部件在进口前已被切割至最终尺寸形状/大小、涂漆或染色,并堆放在单个运输包装中,家具脚可能会单独包装和运输;或(C) 未组装的浴室梳妆亚麻柜,进口时包含所有未组装的硬木和硬木胶合板部件,这些部件在进口前已被切割至最终尺寸形状/大小、涂漆或染色,并堆放在单个运输包装中,家具脚可能会单独包装和运输。

调查范围还排除了在进口时已经完全组装并准备好用于其预期用途的厨房柜。调查范围还排除了RTA厨房柜。RTA厨房柜定义为:为最终用户购买而包装销售的厨房柜,在进口时包括:(1) 所有组装完整橱柜单元所需的木质部件(成品形式);(2) 所有组装完整橱柜单元所需的配件(例如,螺丝、垫圈、榫头、钉子、把手、旋钮、钩子、粘合胶);以及(3) 提供组装完整橱柜单元指导的说明。排除在这些调查范围之外的还有成品桌面,这些桌面在进口时为成品形式,具有用于安装框架或腿的预切或钻孔。桌面在进口时已准备好使用,无需进一步加工或处理。排除在这些调查范围之外的还有成品台面,这些台面在进口时为成品形式,无需进一步加工或制造。

硬木和装饰胶合板没有固定的关税分类。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进口主要根据以下《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编号入关:

4412.10.0500; 4412.31.0520; 4412.31.0540; 4412.31.0560; 4413.31.0620; 4412.31.0640; 
4412.31.0660; 4412.31.2510; 4412.31.2520; 4412.31.2610; 4412.31.2620; 4412.31.4040; 
4412.31.4050; 4412.31.4060; 4412.31.4070; 4412.31.4080; 4412.31.4140; 4412.31.4150; 
4412.31.4155; 4412.31.4160; 4412.31.4165; 4412.31.4180; 4412.31.4200; 4412.31.4500; 
4412.31.4850; 4412.31.4860; 4412.31.4863; 4412.31.4865; 4412.31.4866; 4412.31.4869; 
4412.31.4875; 4412.31.4880; 4412.31.5130; 4412.31.5135; 4412.31.5150; 4412.31.5155; 
4412.31.5160; 4412.31.5165; 4412.31.5170; 4412.31.5175; 4412.31.5235; 4412.31.5255; 
4412.31.5260; 4412.31.5262; 4412.31.5264; 4412.31.5265; 4412.31.5266; 4412.31.5268; 
4412.31.5270; 4412.31.5275; 4412.31.6000; 4412.31.6100; 4412.31.9100; 4412.31.9200; 
4412.32.0520; 4412.32.0540; 4412.32.0560; 4412.32.0570; 4412.32.0620; 4412.32.0640; 
4412.32.0670; 4412.32.2510; 4412.32.2520; 4412.32.2530; 4412.32.2610; 4412.32.2630; 
4412.32.3130; 4412.32.3135; 4412.32.3140; 4412.32.3150; 4412.32.3155; 4412.32.3160; 
4412.32.3165; 4412.32.3170; 4412.32.3175; 4412.32.3185; 4412.32.3235; 4412.32.3255; 
4412.32.3265; 4412.32.3275; 4412.32.3285; 4412.32.5600; 4412.32.5700; 4412.33.0620; 
4412.33.0640; 4412.33.0670; 4412.33.2630; 4412.33.3235; 4412.33.3255; 4412.33.3265; 
4412.33.3275; 4412.33.3285; 4412.33.5700; 4412.34.2600; 4412.34.3235; 4412.34.3255;
4412.34.3265; 4412.34.3275; 4412.34.3285; 4412.34.5700; 4412.39.4051; 4412.39.4052;
4412.39.4059; 4412.39.4061; 4412.39.4062; 4412.39.4069; 4412.39.5050; 4412.41.0000;
4412.42.0000; 4412.51.1030; 4412.51.1050; 4412.51.3111; 4412.51.3121; 4412.51.3141; 
4412.51.3161; 4412.51.3175; 4412.51.4100; 4412.52.1030; 4412.52.1050; 4412.52.3121;
4412.52.3161; 4412.52.3175; 4412.52.4100; 4412.91.0600; 4412.91.1020; 4412.91.1030;
4412.91.1040; 4412.91.3110; 4412.91.3120; 4412.91.3130; 4412.91.3140; 4412.91.3150;
4412.91.3160; 4412.91.3170; 4412.91.4100; 4412.92.0700; 4412.92.1120; 4412.92.1130; 
4412.92.1140; 4412.92.3120; 4412.92.3150; 4412.92.3160; 4412.92.3170; 4412.92.4200;
4412.94.3130; 4412.94.3131; 4412.94.3140; 4412.94.3141; 4412.94.3150; 4412.94.3160;
4412.94.3161; 4412.94.3170; 4412.94.3171; 4412.94.3175; 4412.94.4100; 4412.99.0600;
4412.99.1020; 4412.99.1030; 4412.99.1040; 4412.99.3110; 4412.99.3120; 4412.99.3130
4412.99.3140; 4412.99.3150; 4412.99.3160; 4412.99.3170; 4412.99.4100; 4412.99.5100; 
4412.99.5115; 4412.99.5701; 以及4412.99.5710。硬木和装饰胶合板的进口也可能归入《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第4412.10.9000子目; 4412.94.5100; 4412.94.9500; 4412.99.6000; 4412.99.7000; 4412.99.8000; 4412.99.9000; 4412.99.9500; 9403.90.7005; 9403.90.7010; 以及9403.90.7080,这些税则号仅供参考;具体以以上对产品的书面说明为准。

倾销幅度估计

申请人声称下列国家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 印度尼西亚:202.80%
  • 中国:474.20%
  • 越南:123.03%

申请人还指控从印度尼西亚、中国和越南进口的产品享受了补贴,但申请书中没有就所指控的净补贴幅度提供具体数据

调查时间表(预估)

以下是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调查的预估时间表:

2025年5月22日

申请提交

2025年6月11日

美国商务部启动调查

2025年6月1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信息收集会议

2025年7月7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步损害裁定

2025年8月15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补贴初步裁定的最后期限(未延期的情形)

2025年10月20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补贴初步裁定的最后期限(充分延期的情形)

2025年10月29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初步裁定的最后期限(未延期的情形)

2025年12月18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初步裁定的最后期限(充分延期的情形)

2026年5月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最终裁定的最后期限(充分延期的情形)

2026年6月18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损害裁定的最后期限(在美国商务部所有决定均被延期做出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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